新加坡星光部隊9輛裝甲車從高雄運往新加坡、停留香港的貨船上,遭香港扣查,環球時報今日報導,軍事專家指出,這是新加坡的AV—81裝甲車,台星兩地兩地有軍事裝備來往不足為奇。但根據香港《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裝甲車、坦克等被列為戰略物品,必須有許可證,違反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據香港星島日報報導,新加坡國防部確認,新加坡武裝部隊在海外常規訓練中使用的裝甲車,過去也是經商業方式運返新加坡。遭香港海關查扣的這批海外軍訓裝甲車,希望可儘快運回新加坡。環球時報報導,香港之前也曾多次出現類似事件。2000年前蘇聯制裝甲運兵車偷運至香港,達5輛之多,後售給天津一家公司,香港為轉口地。還有2010年9月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經香港轉口至韓國釜山的兩個貨櫃內的坦克及零件,後來判定為展品,參展後運至韓國。遭港查扣的九輛新加坡的AV—81裝甲車,以往均以商業模式從高雄轉運香港運返新加坡。取自環球時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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